上海租房网:找工作有试用期,租房也有试租期。记者近日在某房产中介公司看到如下广告:“本人有闲置空房一间,9平方米,煤卫合用,租金350元/月,欲租者需通过一个月的试租期。”据了解,这种新的租房方式已开始在沪上流行。
试租为了考核房客素质
记者通过中介公司提供的电话与房东取得了联系,房东张先生告诉记者:“我家的房子位于七浦路服装市场附近,由于房价低廉,受到了许多市场内外来打工者的欢迎。由于房子是老式里弄房,煤卫等许多设施须和周围的邻居合用。因此,会产生许多矛盾,主要集中在生活习惯不同,或是不打扫公共区域卫生等方面。以前就有房客因为各种原因和邻居产生了争执,有的甚至打了起来。”
“大家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给他们带来许多麻烦,总觉过意不去。而且我的房子比较小,床是个阁楼,虽然大,但不能睡很多人,容易塌。以前有个房客带了一家好几口睡在上面,万一塌了房客受伤,是谁之过哪?同时,我的房子比较抢手,我当然希望对房客进行挑选。一个月的试租期是对房客进行素质的考核。”
据了解,张先生要求他的房客先签试租合同。内容主要包括:不能长时间超过两人入住房间;必须每天对公共卫生间、厨房进行打扫;晚上不能大声喧哗,影响邻居睡觉;要爱护房内的家具。以一个月为试租期,以周围邻居的评价做考核。通过者,一个月后再签租房合同。
张先生说,一个月后,除了和房客签租房合同外,还要加签一张附加合约。内容要求房客在租用期内和试租期的行为保持一致。如果屡次违反,张先生有权利单方面终止租房合同,并不予退还租房押金。
张先生告诉记者:广告贴出没多久,就陆续有人来看过房子。他们对一个月的试租期和附加合约都表示没什么异议。张先生考虑再三准备把房子租给女大学生。
专家:合同有效
“张先生要求房客签的试用合同和附加合约都是有效的,”上海求实律师事务所的申求实律师告诉记者,“在国外像张先生这样的租房方法非常流行。这两张合同、合约可以进行公证,也可不用。只要双方都同意上面的条款,签字后,这两张纸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一旦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完全可以凭合同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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