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租房网:7月18日,在丰台区方庄工作的陈女士从东华恒业房地产经纪公司租下一间房屋,交付完1300元的押金和房租后,在20日决定入住时,却发现门锁已被中介换下。
7月中旬,急于找房的陈女士在网上看到一处合适房屋,遂找到介绍该房源的东华恒业房地产经纪公司,但该公司称,该房已租,建议陈女士看其他房源。经过多次看房后,陈女士对房屋一直不满。经过协商,业务员林海答应先让陈女士住进小黄庄前街13号院9门101室作为过渡,等找到合适的房屋,再让陈女士搬入。7月18日,陈女士将800元房租和500元押金共计1300元交给中介。中介为陈女士开具收据,并将房屋钥匙交到陈女士手中。
当天,陈女士的丈夫测试了从租房地点上班需要两小时,认为该房不合适。晚上8点,陈女士打电话给林海,要求退租。“当时没有签任何书面合同,林海也同意第二天退钱。”7月19日,陈女士再次来到位于豪威家园C座14层的东华恒业,但工作人员称,房租和押金不能退还。陈女士决定次日入住该房。
20日,陈女士来到出租房,但中介事先给她的钥匙已打不开大门。东华恒业称,房屋已租给别人。
20日下午3点,一名自称是公司派来处理此事的王先生说,一般情况下,房租和押金交完后,应当签订协议,业务员林海存在违规操作,但陈女士一旦不租该房,也是违约。“按照规定,房客违约,中介一分不退。”王先生称,这是北京市各个中介通行的规定。最后,经过双方协商,王先生退给陈女士1000元。“剩下的300元是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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