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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化保障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更

上海租房网  2007-12-17 15:25:19 来源: 市场报 董素玉

   上海租房网:在全国大中城市价不断攀升同时,以住保障为重点政府调控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与前者热闹喧嚣相比,这些举措显得有些悄无声息,但却扎扎实实。

  12月1日,建设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廉保障办法》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政府保障政策正走向细化和落实,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安居梦想有了明确实施路线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如是说。

  “时间表”配套“路径图”

  政府调控

  强化“保障功能”

  梳理近一段时间来国家地产调控政策不难发现,强化“保障功能”日益成为政府地产调控重点。

  8月7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困难若干意见》出台,明确提出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为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制度。

  正是在这个文件中,廉保障制度实施“时间表”得以明确:2007年底前,所有设区城市对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廉赁补贴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底前,所有县城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地区要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困难家庭。到2010年底,廉制度保障范围扩大到全国城市低收入住困难家庭。

  8月24日至25日,全国城市住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廉制度建设,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困难”。与之相应,各部门关于住保障配套措施迅速而密集地出台。

  10月19日,财政部公布《中央廉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

  11月14日,《廉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对外发布。

  12月1日,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统计局联合发布《廉保障办法》正式实施。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教授认为,建设部等9部门发布《廉保障办法》是我国住保障政策重要举措,标志着地产市场调控重点转向加大力度落实和完善住保障体系。

  “近一段时间政府地产调控种种措施表明,政府对自身职责有了更明确认识,以往地产调控措施更多是关注市场,《廉保障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实施将强化政府保障功能,让低收入家庭分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成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说。

  新办法彰显三大亮点

  政策表述不再“模糊”

  与此前实施《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管理办法》相比,新《廉保障办法》凸显了三大亮点:

  ——保障对象覆盖面更广。新办法将廉保障对象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改为“城市低收入住困难家庭”,即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家庭。

  任兴洲认为:“从最低收入到低收入,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意味着整个廉保障范围扩大。”        

  据建设部测算,目前全国仍有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低收入住困难家庭近1000万户,占城镇家庭总户数5.5%。随着《廉保障办法》实施,更多低收入住困难家庭将纳入政府保障视野。

  ——保障方式更加具体,表述更加明确。相较于以前保障办法,新办法中对于廉保障方式、保障资金及源、申请与核准等等,做出了具体而明确规定。如:“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应当全部用于廉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保障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0%”、“廉建设用地,应当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采取划拨方式,保证供应”、“廉建设用地规划布局,应当考虑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居住和就业便利”等等。

  “‘全部用于’、‘不得低于’、‘优先安排’、‘单独列出’……这些毫不含糊字眼,使得新办法在执行过程中操作性更强。明确要求不但可解决廉在以往落实过程中疑难问题,更有利于保证执行时不打折扣。”严金明说。

  ——着重解决廉资金需求“瓶颈”。为解决廉保障资金不足问题,《办法》提出了5条资金来源渠道:一是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保障资金;二是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三是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保障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0%;四是政府金收入;五是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筹集资金。

  政策“落实”决心已定

  地方“答卷”令人期待

  “国家对住保障重视程度,相关保障政策出台力度可以说都前所未有,表明了党和政府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困难,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坚定决心。”任兴洲说。引人关注是,此次出台新办法对廉建设执行和监管作出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省级建设(住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廉保障工作监督检查,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低收入住困难家庭廉保障情况。”

  北京市下岗职工王秀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买自己不敢想,在新闻中听到政府对廉时间表和实施办法,感觉“心里有了盼头”,希望梦想早一天变成现实。      

  统计数据表明,全国实际享受过廉政策家庭仅26.8万户,占400万户低保住困难家庭6.7%,占低收入住困难家庭2.7%,占全国城市家庭0.15%。

  成千上万户像王秀丽一样低收入住困难家庭期待着,《廉保障办法》等住保障新政策更快、更广泛、更切实地温暖百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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